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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8:56 文章作者: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学校考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两级管理的模式。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和监督,并安排全校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各教学单位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含实验系列课程)等课程的考核。

2.本学期全校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时间为20261月3-1月8日。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期末考试日程做出安排,于20261月8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教学单位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3.202512月24日前全校公共基础课开课单位需组织完成命题经负责人审核后,将试题预审表、试题及试题标准答案密封提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其中机考科目需进一步完善试题库并做好审核工作。

二、严格考核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精准分析学情,按照教学大纲及审核评估教学档案材料准备及电子化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课程考核方案,并严格遵照课程考核方案执行,精准到班级、精准到每一个学生,确保课程考核质量。

三、严肃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在考试前要向教师和学生强调考试纪律,重申学校关于严肃考风考纪之规定,要求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且强调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课程考核。特别强调考试过程中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或者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电子辞典、电子存录设备)及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考试。同时,加强考务管理,选聘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做好考前培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对参加考试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核对,并让考试的学生签字确认。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考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巡视,确保巡考工作全覆盖,请于20261月11日前将《景德镇陶瓷大学考场巡视记录表》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四、缓考办理工作

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学生需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学生下载中心下载),经班主任、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给任课教师,一份留存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于1月8日前将缓考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信息科备案

五、成绩录入工作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于20261月12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办理缓考及缺考的学生,卷面成绩均录入“0”分。教研室须于20261月13日前完成成绩审核并发布。

 

 

             教务处

               2025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