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修订)》,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绩点
五级制
90-100
4.0
优
85-89
3.5
良
80-84
3.0
75-79
2.5
中
70-74
2.0
65-69
1.5
及格
60-64
1.0
60以下
0
不及格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系数k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读课程学分绩点总和÷所修课程学分数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