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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4:55 文章作者: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特级教师和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6〕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我校本科层次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请各成果项目所属学院根据上述通知申报原则和程序,逐级申报。在前期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由成果项目所在学院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推荐。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各有关学院推荐报送的成果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

(一)是否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不齐全;

(二)是否符合省教学成果奖励内容与范围(具体见上述通知);

(三)成果完成人是否符合规定;

(四)实践检验期是否符合时限要求;

(五)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负面情形的。

教务处按照成果主持人、参与者的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通过审核后,将符合申报资格的成果项目在学校官网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对异议进行处理。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上报正式推荐项目。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推荐学院在3月7日前完成学院层面公示;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成果项目主持人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填报;

(三)相关附件模板均可在系统内查看。业绩材料时间截止2026年2月28日;

(四)申报过程中如牵涉学校层面用印等校方事务,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五)请各相关学院了解并支持成果项目团队完成申报工作,加强三方(申报团队、学院、教务处)协同。确保顺利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务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