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
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请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见附件1),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各实验中心收齐形成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
二、实习、集中实践教学工作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好每门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的各项安排,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见附件2)。
2.外出实习实践活动由各带队教师先向教学单位提交《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安排表》(见附件3)及《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教学秘书收齐后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汇总表》(见附件5)。出发前带队教师负责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充分保障学生的安全,实习实践活动结束后需向学校提交课程实习/考察/实践报告(格式不限)。
三、其他要求
1.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实验教学安排表和实践教学安排表进行备案,作为教学工作量审核及全流程质量管理的依据。
2.各教学单位须落实好各门实践课程的时间、场地,严禁随意自主安排,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备注说明,并分别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上交表格内容不完整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的一律视为未交。
3.教务处组织督导进行全过程检查、抽查,实验实践课指导教师不得随意调、停实践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的老师,需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调停课手续(参照理论课),并在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4.各教学单位须提交至教务处备案的材料:
(1)《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附件1)
(2)《景德镇陶瓷大学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见附件2)
(3)《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安排表》(附件3)
(4)《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汇总表》(附件5)
以上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须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各留存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jci_sjk@163.com)。上述材料作为审核本学期实习专项经费报销的依据,请各教学单位于2月27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熊老师,叶老师;联系电话:0798-8460552。
教务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