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障各单位在年内完成2025年度教学设备费采购工作,现通知如下:
1、提前做好采购项目调研工作。
(1)根据财政工作安排,学校已批复的2025年度教学设备费项目,应充分利用寒假假期,开展采购项目前的市场调研,防止因调研不充分造成采购过程中质疑、投诉和流标情况。
(2)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调研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将《采购需求调查报告》(详见附件)电子稿及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稿交至教务处207-2。
2、加快采购项目论证工作。
(1)根据《采购需求调查报告》,开展相关论证工作。
(2)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相关论证工作,将《大型货物服务申购论证报告》、《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等相关文件提交至资产管理处。
3、加快项目执行。按照资产管理处布置的采购工作要求,完成2025年度教学设备费相关项目的采购工作。
教务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