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2017〕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暂行)》(赣教研字〔201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获准建设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此次需要参加预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见附件3。
对于2019年以后立项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议对照标准自行评估打分,先进行学院(部、系)层面的自查自评工作;各国家级专业建设点继续补强短板、加强内涵建设,学院(部、系)层面可自行安排自查自评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参加预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1),参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中的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对本单位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完成《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注:该指标体系并非江西省正式验收工作的评价指标,仅供各专业参考使用。)
2.各单位汇总后,须在2025年1月6日前提交《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1),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其中: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纸质稿2份并电子稿word格式)、自评表(纸质稿2份,加盖公章并电子稿)、支撑材料(仅需电子稿PDF格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uwenjun@jcu.edu.cn 。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本次参加预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评情况进行评审,后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
3.2024年参加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的专业名单
附件请至OA系统中下载。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