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学执行计划已确定,请按照执行计划,组织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暂行)》(陶大发〔2020〕77号)文件精神,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不少于32学时的理论课程。所授理论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为充分利用优质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应注意公共基础课应根据教学规律要求适当安排合班上课(合班时一定要注意学生上专业课的时段以及实践周的时间,因大部分多媒体教室座位数为95座以下,合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90人以内,特殊情况下合班人数不得超过110人),不同校区学生不能合班上课。
三、为了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和提高教学质量,各开课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内容相同的课程可集中为一位或多位教师授课,合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每位教师原则上开课门数不宜超过3门。
(二)本学期有新开课的开课单位,应将新开课课程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汇总报教务处质量科。为保证开课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三)学校存在“湘湖校区”和“新厂校区”双校区上课情况,教务系统填写教学任务时,务必选好“校区”。其中,法学系、管理与经济学院、考古文博学院、体育与军事教学部、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2023级学生在新厂校区上课。
(四)第19、20周为考试周,因此所有教学任务必须在18周内完成。
四、为确保在本学期放假前将课程表发放到各开课单位(发布课表),便于教师在假期做好备课工作,请开课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落实。
(一)《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附件1)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交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附件2)和《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附件3),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交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各开课单位可向教务处提出要求,将每周的某一个工作下午作为本教学单位的集中教研或会议时间,这个时间段不安排所在开课单位的课程。各教学单位请填写好《教学开课单位集中时间不排课申请表》(附件4)并于2023年12月12日交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五、请各开课单位统筹落实科院教学任务安排。科院教学任务安排另行打印签字盖章,同期交与教学运行科。
附件表格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A4纸打印,由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批。
联系人:曾龙城 联系电话:690003(短号)
张晓哲 联系电话:6253(短号)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
3.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
4.教学开课单位集中时间不排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