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学校近期将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2022年批准立项并计划于2023年完成的创新项目(附件1)。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陶大发〔2021〕76号)文件(附件2)要求,2020年立项项目在2023年为最终执行年限,无故不参与本次验收的项目一律撤项处理并予以通报,追回项目资助资金,取消下次申报和参与资格,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指导此类项目。未参与本次验收的2021年项目,剩余经费后续不再发放。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
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3)、结题鉴定表(附件4)、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5)、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复印件)、PPT汇报材料电子稿、项目介绍视频(可选),以上材料纸质稿请按顺序进行胶装后提交(PPT及视频交电子稿即可)。
2.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
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实施情况,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8分钟,专家提问3-5分钟。专家组评审结题材料,提出验收意见。
三、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总体要求:各级项目负责人的成果贡献度均需在60%以上。
各级项目验收的具体成果要求详见OA文件。
四、结题验收工作安排与其他要求
1.请各指导老师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结题材料准备工作。
2.通过本次验收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在“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xdc.jxedu.gov.cn/)”平台完成结题流程,并上传结题材料。对于2022年立项且执行期限为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在上述平台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通过本次验收的校级项目(2022年立项)须在校内的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30.1.125/)完成结题流程,并上传结题材料。
3.2021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和2022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未参与本次验收,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项目经费暂停发放。
4.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安排如下表:
项目类别 |
材料报送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截止日期 |
创新项目 |
主教楼207-2 |
吴老师 江老师 |
电话:0798-8460552 邮箱:jci_sjk@163.com |
4月28日 |
提交的结题材料: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以.zip格式压缩,并按“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上述邮箱。
5.校级项目验收材料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系)教务办/学工办,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系)组织验收,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和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7)由学院(部、系)在5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6.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现场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知附件详见OA文件。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