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已确定,请按照执行计划,组织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暂行)》(陶大发〔2020〕77号)文件精神,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不少于32学时的理论课程。所授理论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为充分利用优质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应注意公共基础课应根据教学规律要求适当安排合班上课(合班时一定要注意学生上专业课的时段以及实践周的时间,合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特殊情况下合班人数不得超过120人)。
3、为了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和提高教学质量,各开课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内容相同的课程可集中为一位或多位教师授课,合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每位教师原则上开课门数不宜超过3门。
②本学期有新开课的开课单位,应将新开课课程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汇总报教务处质量科。为保证开课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4、为确保在本学期放假前将课程表发放到各开课单位(发布课表),便于教师在假期做好备课工作,请开课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落实。
①《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见附件)请于2022年12月8日前交于教学运行科。
②《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和《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请于2022年12月12日前交于教学运行科。
5、请各开课单位统筹落实科院教学任务安排。科院教学任务安排另行打印签字盖章,同期交于运行科。
附件表格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A4纸打印,由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批。
联系人:胡文俊 联系电话: 6756(短号)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