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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省(校)级教改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赣教高字[2009]20号)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04]129号)等文件要求,本学期末将对省(校)级教改课题进行结题。请省、校级相关课题组于12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具体事宜如下:



1.请课题建设期已满或逾期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一)或按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二)。

2.注意事项:

(1)所有的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除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两份。所有结题相关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136281515@qq.com

(2)课题结题均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课题组需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

(3)省级教改结题支撑材料请使用统一规定封面(见附件)并胶装。

(4)现场答辩时,要求课题组所有成员应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另外,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与会学习研讨(时间另行通知)。

3.若课题未能按期完成,课题主持人应于12月10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未完成的原因、课题目前的进展情况及今后的工作安排。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是超过预定结题时间仍未结题的课题,在其完成该课题结题前,课题主持人申报的其他省(校)级教改课题将不予受理。

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结题程序规范要求,要求将通过集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鉴定会作为课题质量把关的重要评审会议,并要求将其办成期末(年末)的教学改革研讨会、高校教师科研素质培训会。

 

联系人:仇一微

 

特此通知!

 

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attachments/2017/10/15087193229dea04ff2e0a6a48.zip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attachments/2017/10/1508719332346026bfe41eb930.zip


注:打印材料时“附件”等字样去掉。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