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资格审查、校外专家评审,现对拟推荐申报江西省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6年11月3日-5日)。
自公示之日起,对上述推荐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本人签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需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98-8499659。
教务处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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