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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4:06 文章作者: 浏览:次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江西省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对省级工作室申报遴选和全国工作室择优推荐报送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

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是凝聚美育骨干、深化美育教学改革、辐射带动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将《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美育教师和相关学科教师,重点做好组织动员、政策解读和摸底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团队积极申报。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

(一)把好师德关。主持人及团队全体成员须为在职在岗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无师德失范、违纪违法记录。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对申报人选的师德表现作出鉴定意见并承担审核责任。

(二)把好条件关。主持人应熟悉学校美育教学规律,教育理念先进,一线教学教研和育人成效突出,具备组织培养指导骨干教师的能力,能够落实“导师制+项目制”教师培养模式。核心成员不超过10人,团队结构要统筹兼顾。

(三)把好数量关。全校推荐名额为1—2个。各学院对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个。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按规定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规范材料,按时报送

(一)材料要求。《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转发文件附件1)须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由主持人亲笔签名,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报送;《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转发文件附件2)由学院填报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均需同步报送Word电子版,电子文件按“学院名称+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规则命名。

(二)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学校于11月2日组织专家评审,11月2日至4日对拟推荐名单进行校内公示,11月5日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我校申报材料经公示后直接报送省教育厅,不需经设区市审核。

(三)纪律要求。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材料失实或学术不端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强化保障,以评促建

申报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将工作室建设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在场地设施、专项经费、师资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支持工作室开展师资培养、课程研发和课题研究,确保三年建设周期任务落地见效。学校将对工作室实行过程管理和年度绩效评价,并在课题立项、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69411;电子邮箱:6971023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江西省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预通知(见OA)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