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关于提升高校办学能力、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总体要求,紧扣江西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学校“服务陶瓷产业、赋能区域发展”办学定位,深化处院两级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课程内容产业化、教学资源数字化、教学模式智慧化、育人体系一体化、考核评价多元化,经研究,决定启动“双优”系列课程处院共培育工作。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双优”系列课程处院共培育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规模。计划遴选“双优”系列课程4—5门,建成校级“双优”标杆课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教融合精品课程,择优孵化省级以上课程。
(二)申报限额。各学院限报1门;2个省级产业学院可额外推荐1门,不占学院限报名额。
(三)遴选范围。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课程均可申报:
1.校企合作产业融合课程(名单见《方案》附件1)
2.具备行业参与基础的省级及以上线下一流应用型课程(参考名单见《方案》附件2)
(一)教学运行稳定。课程正常开放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教学运行稳定。
(二)校企双师团队建制完整。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课程由学校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课程团队核心成员至少包含一位企业方人员;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申报;企业负责人在课程对应产业领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三)产教融合深度达标。合作企业实质性参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案例开发、课堂教学、实训指导、考试等全过程工作,杜绝“挂名合作、浅层合作”。
(四)数字化建设基础达标。课程团队具备在线课程、慕课资源建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脚本撰写、视频拍摄、配套资源制作、图谱搭建等数字化建设任务。
(五)版权与意识形态合规。所有数字素材、图片、视频、题库资源版权清晰,无侵权风险;内容政治导向正确,符合意识形态管理要求,无敏感内容、无违规表述。
(六)经费执行能力。课程团队须具备启动建设的能力,已形成初步的视频拍摄、图谱搭建、案例开发或企业合作计划。
(一)个人申报(2026年10月14日-10月19日)
课程负责人填写《“双优”系列课程处院共培育项目申报书》(见《方案》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评(2026年10月20日-10月21日)
学院成立专项评审小组,对申报课程的资质、内容、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校企合作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按限额择优排序推荐,并填写《“双优”系列课程培育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见《方案》附件4)。
(三)网络申报(2026年10月22日)
通过学院初评的课程负责人登录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jct.zlgc2.chaoxing.com/)进行网络填报,确保线上线下材料一致、完整、规范。
(四)教务处审核(2026年10月23日)
教务处对申报资格、限项情况、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复核。
(五)专家评审及公示(2026年10月24日-10月29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综合审核,结合课程基础、校企合作质量、数字化建设潜力等维度择优遴选,评审结果在学校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
(六)发布立项通知(2026年10月30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教务处发文公布处院共培育名单,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各学院于2026年10月21日前完成院内初评,并将《“双优”系列课程处院共培育项目申报书》《“双优”系列课程培育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版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勤学楼206-1,同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Word版)。
(一)压实两级责任。教务处负责方案制定、项目立项、过程督导、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监管、成果培育与推广,统筹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学院负责择优推荐、日常管理、团队保障、校企资源对接、进度督促,对本院培育课程建设质量负主体责任。
(二)严格审核把关。学院须对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版权合规、校企合作真实性严格把关,对“挂名合作、浅层合作”的课程不予推荐。
(三)规范经费使用。教务处资助每门课程5万元,作为2026年度启动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内容开发、视频录制、多元图谱构建以及微视频、数字人等数字资源制作等,教务处资助经费确保2026年底前使用完毕并完成报销,具体以财务处年度关账时间为准。
其余培育经费可从学院专业建设经费等渠道开支。
项目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各课程负责人凭合规票据据实报销,不预先拨付经费额度至项目或个人。
(四)强化过程管理。处院两级定期开展中期检查与指导,对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终止培育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课程类相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版权纠纷、教学事故、弄虚作假的,直接终止项目、撤销培育资格。
联系人:吴丹丹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附件详见OA通知公告栏!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