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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下半年省(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和课程思政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赣教高字[2009]20号)、《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04]12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末将对省(校)级教改课题进行结题,对我校课程思政改革项目进行验收,请相关课题组于12月6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改课题结题注意事项

(一)结题要求

1.结题规范

课题建设期已满并已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或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2)。

2.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具体要求:省级教改课题详见附件1,校级教改课题和青年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

2)应完成教改课题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

3)2019年以后立项的省(校)级教改课题及青年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重点课题:应完成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和2篇普通期刊教改论文;

省一般课题:应完成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或3篇普通期刊教改论文。

校重点课题:应完成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或3篇普通期刊教改论文;

校一般课题:应完成1篇核心期刊教改论文,或2篇普通期刊教改论文;

青年基金项目:应完成1篇普通及以上期刊的教改论文。

4)研究成果应与课题研究方向高度相关。

5)研究成果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均为教学类。

6)在学校《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景德镇陶瓷大学创新教育教学改革论文集》中发表的教改论文仅算1篇研究成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结题的课题组对照结题要求,填写《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见附件3)。

2.请以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为单位,12月6日前统一提交结题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以及未按期完成课题的书面报告,不接受教师个人提交结题材料。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结题材料及完成情况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严格审查,并按照汇总要求做好汇总表(见附件4),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于未完成结题研究成果、不符合结题规范和要求的材料不予结题。

3.所有的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除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两份。所有结题相关电子材料请按照“姓名+课题名称”命名,以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为单位打包统一提交。打印材料时请将“附件”等字样去掉。

4.课题结题均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参加答辩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须经所在教学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及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原则上课题组负责人不参加现场答辩的课题不予结题。课题组需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

5.除结题鉴定表外,其他结题材料请使用统一规定封面和目录格式(省级见附件1,校级见附件2)并胶装。

6.现场答辩时,要求课题组所有成员应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

7.若课题未能按期完成,课题主持人应于12月6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未完成的原因、课题目前的进展情况及今后的工作安排,须经所在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是超过预定结题时间仍未结题的课题,在其完成该课题结题前,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相应等级教改课题。

8.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结题程序规范要求,要求通过集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鉴定会作为课题质量把关的重要评审会议,并要求将其办成教学改革研讨会、高校教师科研素质培训会。请各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组织教师到结题答辩会现场观摩学习。

9.对于超过4年(以公布文件时间为准)仍未结题的课题,结题后经费不予以发放。

二、课程思政改革项目验收注意事项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8-2022年立项但还未结题的课程思政改革项目。

(二)验收方式

课程思政改革项目验收由教务处聘请专家评阅材料,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PPT汇报)的方式进行。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延期整改”。各课程负责人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书

课程思政项目验收需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1)。

2.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思政改革项目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课程思政改革项目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3.课程教案或课件

根据上述课程思政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案或课件。

4.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

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包含视频、照片、教案、案例、教材等多种形式);学生评价,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5.《立项申请表》中其他建设成效

(三)验收要求

1.上述材料中《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其余材料装订成册(两份)(胶装格式参照附件4)。

2.到期项目应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结题需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进展报告书》(附件2)。

3.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12月6日前将验收项目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交至教务处206-1办公室。

联系人:胡文俊  江简乒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教改课题附件:

1.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

3.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

4.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汇总表


课程思政项目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2.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进展报告书

3.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景德镇陶瓷大学“课程思政”项目结题规范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