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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景德镇陶瓷大学考务工作规范(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试卷运行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学校考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两级管理的模式。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和监督,并安排全校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各教学单位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含实验系列课程)等课程的考核。所有考试的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本学期全校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18-2024114日。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期末考试日程做出安排,于202414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教学单位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二、严格考核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精准分析学情,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研究制定课程考核方案,并严格遵照课程考核方案执行,精准到班级、精准到每一个学生,确保课程考核质量。

三、严肃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在考试前要向教师和学生强调考试纪律,重申学校关于严肃考风考纪之规定,要求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且强调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课程考核。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对参加考试学生资格进行认真核对,并让考试学生签字确认。

四、缓考办理工作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考试管理办法(修订)》,需办理缓考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学生下载中心下载),经班主任、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给任课教师,一份留存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汇总。

各教学单位汇总好缓考名单(汇总表参见附件)后,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于本学期末将缓考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信息科备案。

五、成绩录入工作

本学期办理缓考的学生成绩录入,由任课教师进入期末成绩录入界面进行缓考标注,在考试情况栏勾选“缓考”,期末成绩录入0分。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于20241月18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教研室须于20241月19日前完成成绩审核并发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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