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
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请有实验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师填好实验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至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各实验中心汇总(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见附件2)并经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汇总表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实践教学工作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好每门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的各项安排,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见附件3);
2.开学14天内各教学单位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安排一律暂停。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调整校外实践计划安排,充分使用校内已有软硬件资源,及时将外出实践计划安排调整至校内实践平台开展实施。开学14天后确需外出实习的专业,由教学单位申请,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本科教学运行疫情应急工作组”审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做好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安排外出实习实践的,须先向教学单位提交《景德镇陶瓷大学实习安排表》(见附件4),同时附详细方案,向所属教学单位分管领导提出申请(严禁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卫健部门明确说明的重点关注地区实习实践),教学秘书汇总后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汇总表》(见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出发前带队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防疫教育,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全程做到闭环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
3.各教学单位在安排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时,需要用到设计室的,请填写《设计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6),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提前与管理部门对接。
三、其他要求
1.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实验教学安排表和实践教学安排表进行备案,作为教学工作量审核及全流程质量监控的依据。
2.各教学单位须落实好各门实践课程的时间、场地,严禁随意自主安排,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备注说明,并分别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上交表格内容不完整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的一律视为未交。
3.教务处将按照实验实践安排汇总表组织督导进行全过程检查、抽查,实验实践课指导教师不得随意调、停实践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的老师,需提前一周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理调(停)手续(参照理论课),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4.需提交的材料:《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2)、《景德镇陶瓷大学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3)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外出实习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档。以上表格请于9月9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jci_sjk@163.com)。
教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