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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校)级教改课题结题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点击: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赣教高字[2009]20号)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04]129号)等文件要求,本学期末将对省(校)级教改课题进行预结题。请省、校级相关课题组于6月5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课题建设期已满或逾期的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按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1),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请以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结题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以及未按期完成课题的书面报告,不接受教师个人提交结题材料。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应对结题材料进行内容形式上的严格审查,并按照汇总要求做好汇总表(见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于不符合结题规范和要求的材料不予结题。

2.所有的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除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两份。所有结题相关电子材料请按照姓名+课题名称命名,以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为单位打包统一提交。打印材料时请将“附件”等字样去掉。

3.课题结题均采用会议答辩方式进行。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参加答辩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所在教学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原则上课题组负责人不参加现场答辩的课题不予结题。课题组需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

4.结题材料请使用统一规定封面和目录格式(校级见附件1,省级见附件2)并胶装。

5.现场答辩时,要求课题组所有成员应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另外,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与会进行学习研讨。

6.若课题未能按期完成,课题主持人应于6月5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未完成的原因、课题目前的进展情况及今后的工作安排,所在教学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是超过预定结题时间仍未结题的课题,在其完成该课题结题前,课题主持人申报的其他省(校)级教改课题将不予受理。

7.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结题程序规范要求,要求将通过集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鉴定会作为课题质量把关的重要评审会议,并要求将其办成教学改革研讨会、高校教师科研素质培训会。请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组织教师到结题答辩会现场观摩学习。

联系人:吴丹丹,(短号7726)  

 婧,(短号:3895  

 

具体要求及附件详见OA系统

 

 

 

 

教务处

2020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