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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点击:

各学院(部、系):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工作,进一步做好线上教育教学,不断加强教学教学过程管理,认真评估线上教学效果,动态调整教育教学方案,实现线上线下教学实质等效及有效衔接。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将于第十周~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部、系)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系)自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开展线上期中教学检查

1.成立校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科教学督导、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2.学校对全校线上教学开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任课教师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上传、师生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及批改、课程考核等环节,填写《2019-2020-2学期线上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

3.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对于在线上开展的实践教学课程,重点检查线上授课方式、教学组织、教学设计等对实践教学效果的保障度与支撑度。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文件、教师指导答疑情况、学生作业情况等。

(二)学院组织开展教学检查

1.各学院(部、系)要制定线上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完善线上教学资源审核机制,对提供学生线上学习的各类资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教学内容权威、准确。认真检查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线上学习出勤率、作业完成等情况。

2.各学院(部、系)领导、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分别深入线上听课,组织开展学生问卷调查 ,了解线上教学情况,及时掌握并解决师生在线上教学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3.检查本学期有教学任务教师的线上教学文件、教学资源、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根据以上内容,依据教学文件评分标准给每位教师进行评分(总分为40分),并按高级职称和中初级职称分别进行汇总,教学文件评分标准和汇总表经学院(部、系)教学领导签字盖章于正式开学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4.各学院(部、系)运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要求覆盖所有的本届毕业设计(论文)。

5.组织学生评教,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景陶院发[2011]149号文件)规定,学生网上评教由学生所在学院(部、系)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从第十周开始,不参评的学生届时将不能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成绩信息。

6.由于部分实践周的调整,各教学单位统计十二周前已提前完成的理论课教学情况,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系)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与网上教学现状,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具体举措。各学院(部、系)党政领导要参与线上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各学院(部、系)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工作,建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3.学校各检查小组检查完成后每日汇总提交检查情况反馈表,教务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以教学质量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4.材料上报时间:第十周周三(4月22日)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附件2《十二周前提前完成的理论课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教学运行科);2.第十三周周三(5月13日)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检查情况反馈汇总表;③教学文件评分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要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联系人:罗俊 周金燕 电话: 8488177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2020-2学期线上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

附件2:《十二周前提前完成的理论课教学情况统计表》

 

 

                                                                                    教

2020年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