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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级一流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91224日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2.0实施任务清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95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方案。

其中,对于2019年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的工科专业,请结合《通知》中的附件3制订及完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通知》中“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计划完成时间:20231230日”写入本专业建设按方案中。体育教育专业结合《通知》中的附件1制订及完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艺术类专业结合《通知》总体要求制订及完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

请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以专业综合评价和专业认证为抓手,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并于415日前将学院党政领导审核确认后的专业建设方案按照国家级和省级两类分别提交教改科。

联系人:李婧 短号3895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2.0实施任务清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953号)

附件2: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

附件3:专业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格式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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