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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与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   点击:

各学院(部)、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4]49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转型发展座谈会会议有关精神指示,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

今年我校教改课题立项仍以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教学管理水平、本科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我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校级教改课题立项主要范围参照2018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一),立项重点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以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为重点,提升教学能力,在培养新工科人才、创新创业型人才、卓越型(工程师、艺术)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术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将有较好基础的教研成果与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专业综合评价等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力争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教改成果。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各课题组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或《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二、三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活页(附件五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后提交至有关部门评审;

2、各学院(部)严格按分配名额数向学校排序推荐。有关评审工作可参照《2018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和《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改立项评审指标》文件执行(附件一、四);

3、教务处将参考学院(部)排序意见择优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教改课题,获批省级教改立项的同一课题不再重复校级立项,未获省级教改立项的课题将择优校级教改立项;

4、教学一线人员申报的以教育教学研究为内容的课题可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申报;

5、以教育管理研究为内容的课题向教务处申报;

6、各学院(部)于914日前将课题申报书(两份)、排序后的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电子稿发送至136281515@qq.com

三、申报条件

1、目前已承担省(校)级教改课题研究任务者,不得申报;

2、省级教改项目优先推荐具有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省级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3、校级教改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一般为助教等初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5、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限报1项,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四、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部门名称

一般项目/青年基金推荐数

1

教学管理部门

8/1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1

3

陶瓷美术学院

6/1

4

设计艺术学院

6/1

5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6/1

6

管理与经济学院

6/1

7

信息工程学院

8/1

8

艺术文博学院

3/1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5/1

10

外国语学院

5/1

11

体育与军事教学部

3/1

五、加强对省、校级教改课题研究的支持和管理

学校设立教改专项经费,省、校级教改课题项目经费在校教改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为了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我校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教务处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进一步加强课题结题工作的管理,提倡采取集中答辩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题,严抓课题研究报告(总结)和教改论文的质量。


联系人:李 婧 仇一微  联系电话:3895/7226(短号)

附件一:《2018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四:立项评审指标体系(参考)

附件五:项目活页(评审)

附件六: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说明:通知附件可以从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与OA系统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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