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陶教发2018(25)号
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开课单位: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已确定,请按照执行计划,组织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景德镇陶瓷大学绩效岗位考核办法》(景陶大发〔2016〕219号)文件精神,高级职称教师每年需为本科生理论授课32学时,各开课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安排高级职称教师,尤其是正教授主讲本科生课程。除外出学习之外,每位高级职称教师(可配1名助教)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如配有助教,高级职称教师至少要讲授所任课程总课时量的1/3以上。
2、为充分利用优质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课程开设应两个自然班合班上课,其余的公共基础课应根据教学规律要求适当安排合班上课。(注:公共基础课艺术类专业的合班应根据专业课的时间来合班,尽量将在同一时间段上专业课的班级合班。另外具有多周实践且不在同一时间进行的班级,其文化理论课不宜合班)
3、为了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和提高教学质量,各开课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将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课程集中由一名教师授课。若因课时太多,一名教师不能完成或教学场地无法安排,才可安排其他教师授课。原则上每位教师开课门数不宜超过3门。
② 本学期若出现新开课(人才培养计划中第一次出现的课程)的开课单位,应将新开课课程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汇总报教务处质量科(具体安排请联系教学质量科)。为保证开课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4、为确保在本学期放假前将课程表发放到各开课单位,便于教师在假期做好备课工作,请开课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落实。《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和《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见附件),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A4纸打印,由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批,于2018年 6月21日前交于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温 革 王柳风 联系电话: 6207/7655(短号)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
3.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