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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点击:

  

 

 

景陶教发201825)号

 

 

 

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开课单位

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已确定,请按照执行计划,组织安排教学任务。具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景德镇陶瓷大学绩效岗位考核办法》(景陶大发〔2016219号)文件精神,高级职称教师每年需为本科生理论授课32学时,开课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安排高级职称教师,尤其是正教授主讲本科生课程。除外出学习之外,每位高级职称教师(可配1名助教)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如配有助教,高级职称教师至少要讲授所任课程总课时量的1/3以上。

2、为充分利用优质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课程开设应两个自然班合班上课,其余的公共基础课应根据教学规律要求适当安排合班上课。(注:公共基础课艺术类专业的合班应根据专业课的时间来合班,尽量将在同一时间段上专业课的班级合班。另外具有多周实践且不在同一时间进行的班级,其文化理论课不宜合班)

3、为了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和提高教学质量,各开课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将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课程集中由一名教师授课。若因课时太多,一名教师不能完成或教学场地无法安排,才可安排其他教师授课。原则上每位教师开课门数不宜超过3门。

本学期若出现新开课(人才培养计划中第一次出现的课程的开课单位,新开课课程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汇总报教务处质量科(具体安排请联系教学质量科)。为保证开课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4、为确保在本学期放假前将课程表发放到各开课单位,便于教师在假期做好备课工作开课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落实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见附件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A4纸打印,由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批,于2018 621日前交于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温    王柳风  联系电话: 6207/7655(短号)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实践教学周次安排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任务报批书

3.课程多人授课课时安排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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