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分院、相关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任务安排及《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补)修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有重(补)修需求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
实践性环节课程、艺术类专业课程、形势与政策、体育与健康。(转专业补修课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办理)
三、重(补)修办理时间:
开学第1周周一至第2周周四(3月5日----3月14日);
四、重(补)修办理流程:
(一)2013级及转专业学生→→学生到所在学院填写重(补)修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开课学院签署具体安排意见(必须明确跟班班级、任课教师及重修时间)→→学生交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到开课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取重(补)修表。
(二)2014级、2015级及2016级需重修的学生→→学生进入网址http://172.30.104.1或从官网数字化校园综合服务门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选课”项→→学生根据自己不及格课程进行选课。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原因,学生不能在网上选择重修课程的,请各教学分院及相关教学部门接收学生的纸质申请表。
(二)转专业学生在办理补修课程时,请各教学分院及相关教学部门一定签署同专业、同学分的课程,不得跨专业补修。
(三)学生进行网上重修选课完成后,请各教学分院及相关教学部门在开学第4周通知任课教师重新打印上课名单。
教务处
二0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