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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点击:

教发【20175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考务工作规范(试行)》、《景德镇陶瓷大学试卷运行工作规范(试行)》(见附件)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学校考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两级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和监督,并安排全校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学院(部)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学院(部)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含实验系列课程)的考核。

2、本学期全校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为2018122日—2018125。各科课程考试的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其余课的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原则上在课程结束后2周内完成考试任务。

3、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部)和学生所在学院(部)根据学生人数共同负责派出,各院(部)必须对所有参与考务工作及监考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试卷命题、印制、阅卷相关工作

1.命题必须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由教研室依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开会集体讨论,确定一至两名教师命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核报学院(部)教学院长审批后密封交由教学秘书保管。教考分离课程命题要求出AB卷(公共基础课程命题要求出ABC三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并要求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所有试卷必须在2018110日之前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

2、试题保密负责人对印制完成的试题以及试卷数量进行检查,确保无误。试卷印制人员要认真做好送卷、取卷的登记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阅卷须集中时间、统一地点进行,一般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不得少于两人含两人)评阅。阅卷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做到宽严适度,执行标准始终如一,评分、判分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有漏评、漏记、错评、错记的现象。

三、成绩录入工作

1.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必须在考前一星期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成绩必须在考后三天内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2.考查课程成绩录入时间为:20171220日—2018124。以上成绩的录入由各院(部)组织老师完成。

3.纸质的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到教务处信息科存档。

四、严肃考试纪律

各院(部)在考试前要向教师和学生强调考试纪律,重申学校关于严格考试纪律之规定,要求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且强调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课程考核。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对参加考试学生资格进行认真核对,并让考试学生签字确认。

五、其他相关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尽快对本院(部)期末考试日程做出安排,于2018110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日程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附件:《关于印发《景德镇陶瓷大学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