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教务处于12月3日下午2:00在行政楼四楼410会议室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专项会议。
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李慧颖主持,教务处实践科、各二级教学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人、各实验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李慧颖强调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详细部署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相关工作。教务处实践科对各二级教学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工作要求说明。
学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所有参与实验教学和学习的师生均须通过相应考核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教学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