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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3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学校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项目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

2.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3.申报项目需满足如下要求:(1)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2)以本科生为主组成项目团队,团队人数35人;(3)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4)每名学生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2个项目;(5)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包括未结项);6)创业实践项目须由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7)已得到学校其它资助的项目,未有实质性改进、深化或拓展的,不得申报。

4.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性实验室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孵化园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申报流程

1.学生经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需查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项目所属学科请查看《专业门类目录》(附件4

2.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项目申报书,同意申报后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

3.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院级评审,排序推荐本单位大创项目至教务处和创业学院;

4.教务处、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形成拟推荐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及校级项目名单并公示。

三、工作安排

1.有意申报项目的同学请于6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提交至学院,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请于62日前直接提交教务处或创业学院。(注:请按照申报类别填写不同申报表)

2.请各教学单位于68日前在完成项目的初评工作,按创新类项目和创业类项目分别报送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及项目申报书至教务处或创业学院。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后入选项目名单及等级,并发文公示。

4.学校将拟立项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专项工作,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确定学院专项工作负责人,做好该项工作。

工作联系人:吴彦乐5373(创新项目);邹金成6297(创业类项目)。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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