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研室是组织教学工作、参与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是教学一线的战斗堡垒。教研活动是教研室的核心工作,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开展教研活动的重要性,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为进一步保障教研室教研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
各教研室应围绕教育教学理念提升、学科和专业建设研讨、专业综合评价、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技能提高、实践教学组织、课堂效率提升、课程考核与评价、课程和教材建设研讨、师德师风建设交流研讨等方面,结合本学期学校的重点工作,确定本学期教研活动的主题,制定相关的教研活动计划。
二、组织教研活动要求
1.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教研活动,每次活动时间应不小于1小时。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时间保障。无特殊情况下,每位教研室成员都应参加本教研室教研活动,并将校内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纳入教研活动范畴。
2.每次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均应有详细记录和总结,作为教学管理资料存档。
3.各教研室应建立例会制度、集体备课制度、传帮带制度、听课评课制度等,不断丰富教研活动内容;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教研活动的督导,进一步提升教研活动质量和效果。
三、教研活动计划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日前,汇总本单位《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计划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连同该表电子版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各教研室应按照备案的教研活动计划按时开展教研活动,如有调整应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附件:《 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计划表 》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