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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号)要求,学校启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申报指南(附件2)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主动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请完成注册申报的老师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未提交纸质稿的不予以审核),项目申报咨询:cxhz@moe.edu.cn。时间安排如下:

1.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25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学校审核校内申请。

2.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联系人:汤可宗(短号687439),吴彦乐(短号5373)。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