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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点击:

教学单位、各实验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寒假前学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根据16日召开的“全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视频会”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教学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自即日起至寒假前,认真检查实验实训场所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开展实验实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1)检查本单位已停用的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已全部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门窗是否完好并关闭;(2)检查仍在使用的实验实训场所是否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做好使用台账登记日志,实验实训场所各类仪器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进出准入制度”;(3)检查对于确需不间断运行的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安排专人值班管理,尤其对于存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妥善做好使用管理台账,是否做好安全存储工作。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工作,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管控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实训场所平稳安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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