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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本科教学文件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02   点击:

教字〔2024〕22号

教学文件建设是教学工作的基础环节,是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为了树立品牌、突出特色、示范引领、提升内涵,持续保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与时间

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文件(含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或课件及考勤记录)。

2.校级优秀本科教学文件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条  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如参评教师在当年度出现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或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则该本科教学文件在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参评授课计划、教案和讲稿或课件应自主编写,要素齐全。

3.教学文件中课程授课教案:教案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符合我校教案基本格式。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教学方法科学可行,教学内容时间分配妥当。

4.教学文件中课程授课讲稿或课件:要求思路清晰,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定位。如: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能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能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体现能力培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体现师生、生生互动的空间与环节,突出以学生为中心,采用案例式、探究式、研讨式等学习方式;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实现“三全育人”。

第三条  推荐与评选程序

优秀本科教学文件评比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教学单位初评,第二阶段为学校终评。

1.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进行初评,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本科教学文件申报表》(附件1),连同教师参评课程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或课件及考勤记录等原始材料,一并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参加评比。各教学单位初评后推荐3-5门课程的优秀教学文件,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本科教学文件评比汇总表》(附件2),参加学校终评。

2.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优秀本科教学文件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对参评的教学文件进行评选。评选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3.评选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表彰。

第四条  奖励措施

1.对获得优秀本科教学文件课程的主讲教师发放荣誉证书并予以一次性奖励。

2.获奖的优秀教学文件在全校进行展览,供全校师生学习与借鉴。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