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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现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5月)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各企业申报指南(企业名单见附件2,详细申报指南需登录网站查看)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主动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请完成注册申报的老师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未提交纸质稿的不予以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2021年618—2021年624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学校审核校内申请。

2.2021年624—2021年630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联系人:汤可宗(短号687439),吴彦乐(短号5373)。

 

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

附件2:《2021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