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实施创新教育,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课题的立项范围与重点
今年我校教改课题立项仍以教学一线人员、青年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教学管理水平、本科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我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教改课题立项主要范围参照《2019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2019年教改项目优先重点支持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以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为重点,提升教学能力,在培养新工科人才、创新创业型人才、卓越型(工程师、艺术)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术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将有较好基础的教研成果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双一流”建设、“金课”建设、“课程思政”、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专业综合评价等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力争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教改成果。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各课题组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或《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活页(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后提交至有关部门评审;
2.各教学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数向学校排序推荐。有关评审工作可参照《2019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和《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改立项评审指标》文件执行(附件1、4);
3.教务处将参考教学单位排序意见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省级教改课题,获批省级教改立项的同一课题不再重复校级立项,未获省级教改立项的课题将择优立项为校级教改课题;
4.教学一线人员申报的以教育教学研究为内容的课题可向学科专业所在教学单位申报;
5.以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为内容的课题可直接向教务处申报;
6.各教学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课题申报书(两份)、排序后的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电子稿发送至jcijgk@163.com。
三、申报条件
1.目前已承担省(校)级教改课题研究任务者,不得申报;
2.省级教改项目优先推荐具有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省级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3.校级教改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一般为助教等初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5.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限报1项,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每人限参与(含主持)2项课题研究。
四、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部门名称 |
一般项目/青年基金推荐数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1 |
2 |
陶瓷美术学院 |
12/1 |
3 |
设计艺术学院 |
12/1 |
4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12/1 |
5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12/1 |
6 |
信息工程学院 |
10/1 |
7 |
艺术文博学院 |
10/1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1 |
9 |
外国语学院 |
10/1 |
10 |
体育与军事教学部 |
10/1 |
11 |
法学系 |
10/1 |
12 |
创业学院 |
10/1 |
13 |
学生工作部(处) |
5/1 |
14 |
团委 |
5/1 |
15 |
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5/1 |
16 |
其他 |
5/5 |
五、加强对省、校级教改课题研究的支持和管理
学校设立教改专项经费,省重点课题支持经费6万元、省一般课题支持经费3万元,校级重点课题支持经费3万元,校级一般课题支持经费2万元,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经费1万元。经费在校教改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为了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我校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教务处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进一步加强课题结题工作的管理,提倡采取集中答辩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题,严抓课题研究报告(总结)和教改论文的质量。
联系人:李 婧 联系电话:3895 (短号)
附件1:《2019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4:立项评审指标体系(参考)
附件5:项目活页(评审)
附件6: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