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分院(部、系),各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9〕12号)(附件1)要求,请即日开展各实验室的安全排查,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并填写自查风险台账(附件2),于4月22日(周一)下班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赣教高办函〔2019〕12号(盖章版).doc
附件2:赣教高办函〔2019〕12号 - 附件.doc
教务处
2019.4.19